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由“民企二代”和自主创业的青年企业家群体组成。伴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大多数年岁已高,因年龄、精力、文化知识结构等诸多因素,已步入“退休”年龄,已开始逐步实现交接班。“民企二代”顺利接过“接力捧”,如何弘扬企业家精神实现新的超越?自主创业的青年企业家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成长起来,又如何走出一条实现自身创业理想的新路?
近期,大安区工商联(商会)对18名年轻一代所在企业进行了专题走访调研,其中15名属于父母创业的“创二代”,占被调查对象的83%;9名已经或基本实现交接班,占被调查对象的60%;3名属于自主创业的年轻人,占被调查对象的16%。通过与他们的座谈交流,我们深感对于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培养、教育、引导,不仅是民营企业的“家事”“私事”,同样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关系到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健发展,关系到经济转型升级的成功与否。这既是民营企业家应该认真思考的课题,也是摆在区委、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特点及不足
(一)文化程度普遍较高视野较宽阔,但管理经验有些不足
“第一代民营企业家”由于自身文化程度不高,都很重视对子女文化知识结构方面的培养。因此相对于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文化程度普遍较高,绝大多数都受过高等教育,甚至一部分人还有海外留学经历,而且所学专业大多数与企业管理相关。他们注重自身知识结构的专业性和实用性,具备“走出去”学习的条件,视野比较开阔,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但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大都是初次创业或处于企业传承交接的过渡期,个人管理企业的实践经验不够丰富,管理经验不足,有的缺乏让员工信服的个人管理权威和认同感。
(二)接受新思想较快创新能力普遍较强,但规避市场能力不足
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由于文化程度较高,视野比较开阔,学习领悟新思想较快,在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上与父辈相比有很大不同,更喜欢独立思考和从互联网上获取信息。在创业过程中热衷于选择信息技术、互联网、生物科学、新材料等未来发展潜力较大的新兴产业,也愿意用互联网改造所传承的传统产业。但年轻一代企业家缺乏掌控全局的经验和能力,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实践中不能有效地规避市场经济所带来的风险,同时需要解决与父辈思想观念、经营管理理念不一致的冲突,需要破解“接班鸿沟”和“代际风险”。
(三)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但理想信念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年轻一代企业家大多有比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普遍能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渴望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希望党委、政府提供更多参与政治的平台。也愿意参加一些群团组织,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回报社会。但由于与父辈不同的成长背景和经历,年轻一代企业家的政治理想信念不够强,对党的感情相对比较淡薄,对统一战线的相关情况知之甚少。因此,对年轻一代企业家理想信念的教育、传统文化的学习、传统道德的遵循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重视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有扩大人脉关系实现发展的需求
年轻一代企业家更加重视企业管理的团队建设,注重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注意推广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同时,大多数人比较重视父辈提供的各种社会资源,比较注重人脉关系的积累,乐于参加工商联、行业商会、青年企业家协会、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等社团组织,通过参加社团组织来结交政府和商圈的朋友,为发展企业奠定社会基础。但是由于读书或者社交圈的局限,自身的社交圈涉及面不广,有希望扩大人脉关系,从而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需求。
(五)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防风险意识不强信心不足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年轻一代企业家也面临从“制造时代”向“创造时代”的考验。尽管部分年轻一代企业家已用“互联网+”来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但仍有许多企业沿袭传统模式发展,增大了经营风险。同时,面对资源稀缺、要素成本上升、市场竞争、环境等多重压力,部分年轻一代企业家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企业未来发展信心不足,有时还会显得举手无策。
二、加强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培养的建议
民营企业是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源泉。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是民营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流砥柱。他们与老一代民营企业家创业时期相比,虽然物质条件比较好、起点更高,但面临的市场环境更复杂、竞争更激烈,所承担的压力更大、风险更高。因此,如何培育一支高素质、讲诚信、勇于创新,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队伍尤为重要。
(一)高度重视,把对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培育纳入人才培养计划
大安区历来都非常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制定了专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都有自己美好的梦想,都希望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建议:一是把对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培养纳入全区人才培养计划,研究建立具有针对性、计划性的培训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明确归口,建立经常性的教育培养制度,用3-5年时间,对年轻一代企业家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并将培训经历作为其政治安排的重要条件;二是区财政可设立专门的年轻一代企业家培养教育的工作经费、培训经费;三是选拔和吸收优秀年轻一代企业家到经济职能部门挂职或兼职培养锻炼;四是年青一代企业家自身也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政治理论修养,锤炼高尚品德。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学习不断完善自己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领域,真正成为通晓经济、熟悉科技、了解市场、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成为合格的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通过各种有效激励措施,逐步建立起对年轻一代企业家队伍培育的长效机制,从而全面提升年轻一代企业家群体的综合素质,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梦想,把企业做好做实。
(二)营造氛围,为年轻一代企业家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年轻一代企业家肩负着老一代企业家的殷切期望,承担着企业创新发展的重担,受到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他们任务重、压力大。因此,营造一个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样重要。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年轻一代企业家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他们是未来社会发展最宝贵、最稀缺的人才资源,引导企业在做好自我约束和法律约束的基础上,释放“法治红利”。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发现、培养和树立一批年轻一代企业家先进典型,对其创业历程、乐于奉献精神等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进一步激发他们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奉献社会的光荣感。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创业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要为年轻一代企业家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创造有利的条件,加大对年轻一代企业家创业发展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推动年轻一代企业家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表彰鼓励,激发年青一代企业家创业创新发展的激情和动力
表彰是激励企业发展的动力,成就企业家梦想的“助推器”。建议结合我区实际,探索建立年青一代企业家综合评价体系,为年青一代企业家的考察、评价和政治安排,以及非公有制企业的信用、信誉、资质评定等提供依据。同时,以区委、政府的名义,实行每两年表彰一次。可设立:增长幅度最佳奖、纳税大户奖、新产品开发奖等等,结合企业实际,奖励的范围可以宽一些,类型可以多一些,鼓励更多的年轻一代竞相发展。对思想政治表现好、诚信守法、企业经营状况佳、创业创新能力强、履行社会责任多等有突出贡献的年轻一代企业家给予相应政治荣誉,使其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利益上有保障,树立年轻一代企业家良好社会形象。
(四)加强服务,为年轻一代企业家立足大安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对企业和个人申办事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一站式”办理,“一条龙”审批。对每一名年轻一代所在企业都安排一名县级领导联系服务,有效解决少数部门和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解决软环境问题,真正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企业分析会或者企业现场办公会,面对面地分析并帮助解决其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加大政府服务职能。切实推行“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一线,进行现场办公。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切实有效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干部工作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服务体现在一线,使工作能接地气,切实解决密切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各级部门各单位的服务,使年轻一代企业家具有立足地方发展的归属感,从而增强荣誉感、获得感。
(五)团结引导,引领年轻一代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端正价值追求
年轻一代企业家具有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的财富积累等优势,但也导致有的人浮躁、趾高气扬、攀比等不良心态。每位年轻一代企业家都有自己梦想,要使梦想变为现实,要使自己成为新一代优秀的企业家,就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各级职能部门要按照“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工作方针,开展“四信教育”“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年轻一代企业家端正价值追求,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财富观和人生观。多组织健康向上的交流活动。多关心年轻一代企业家的政治成长,积极培养和发展符合入党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多鼓励和支持年轻一代企业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在工商联、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人事安排中,多给予年轻一代企业家重点关注。同时,要鼓励年轻一代企业家实现新的超越,教育引导更多年轻一代企业家投身到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具体行动中来,做改革开放的勇敢探路者、大胆实践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当好企业的领头羊、经济的带头人。
只有把年轻一代企业家队伍培养好、建设好、团结好、引导好,才能更好地发挥年轻一代企业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关爱员工、依法纳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中的重要作用,才能实现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促进“两个健康”推动经济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建设开明开放、幸福美丽、欣欣向荣新大安贡献智慧和力量,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区工商联副主席、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