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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任务清单及基本标准
发布时间:2017-09-04 12:54:38       作者:区委组织部       来源:区委组织部

一、在上深化拓展

 

1. 各党委(党组)、党支部要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每年度有工作要点、每月有工作计划。

2.领导干部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在每年1月底前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

3. 深入学习党章、“两条例四准则”以及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制度文件。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基本教材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和单行本,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后,要及时组织党员深入学习。

4. 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经常性开展学习。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季度至少1次。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农民夜校每月集中学习必学内容,每次学习不少于15分钟。

 

 

二、在“做”上深化拓展

 

5.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6.深化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创建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示范行业,原则上不低于各自总数的10%

7.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宣传践行“两学一做”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树起标杆、形成导向,集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各党委(党组)可在每年“七一”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进行表扬。

 

 

三、在上深化拓展

 

8. 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经常性进行“党性体检”,查找分析问题,每年形成2篇个人党性分析材料。

9. 10月底前,各党组织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守规矩、不起作用、不参加活动、不交纳党费、不履行义务”等不合格表现的负面清单,开展“七不党员”专项整治。

10. 每年12月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11. 每年 12月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12. 聚焦民主生活会及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每个党委(党组)、党支部和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建立负面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立说立行抓整改。

13. 扎实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针对重点领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抓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的深化落实和突出问题整改。

 

 

四、深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14. 各党委(党组)要经常性进行分析研判,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5. 把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省市区委战略部署,思想理论、法纪、警示和先进典型“四项教育”纳入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

16. 出台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配套制度,规范领导班子运行机制,深入贯彻地方党委(党组)工作条例和县乡党委工作运行规则。

17. 建立完善“三个一线”培养选拔和考察识别干部、资格预审等办法,推行《大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岗培训管理办法》,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配套办法。

18. 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制度,下一级党委(党组)每年12月前至少向区委作一次全面报告,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向区委报告。

19. 加大提醒、函询和诫勉力度,分层分类开展大规模全覆盖谈心谈话。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20. 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突出抓好“关键少数”

 

21.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学深悟透,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通起来,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

22.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合格共产党员、合格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四个合格”标准,尤其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带头担当负责,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23.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区委区政府十二项规定,抓好“四风”新动向新问题专项治理。

24. 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领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走基层、信访接待等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

25. 党员领导干部至少确定1个基层党支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联系点,全年深入联系点不少于6次。 

 

 

六、抓实基层党支部建设

 

26. 在各类基层单位中合理设置党支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攻坚行动,扩大党组织覆盖。

27. 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后进党支部,提高党组织工作能力。每年3月底前建立整改台账,年底前全面完成整顿任务。

28. 各党委(党组)要指导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

29. 各党委(党组)抓好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组织员和党支部书记四支党务骨干队伍建设,每年5月底前开展全覆盖培训。

30. 健全落实稳定规范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强化基本保障。

31. 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开展好党支部活动。

32.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33. 坚持多种方式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各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在每年6月底前至少要到所在支部或联系点支部讲一次党课。

34. 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原则上每月22日进行,活动时必须悬挂或摆放党旗、佩戴党徽、重温入党誓词。严格“四个不准”,即参会党员会前不准饮酒、参加不准迟到、会中不准抽烟、会后不准非议。做好现场缴纳党费、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传达上级党委会议精神、听取党员代表的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进行总结安排等五个规定动作。

35. 统一配发党支部工作手册、党组(党委)书记工作手册,实行“三会一课”纪实管理,上级党委每季度至少调阅1次。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

36. 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37. 党支部要在每年2月底前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每年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不少于4次。

38. 深入践行“四真群众工作法”,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宣传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9. 党政机关要常态化开展“走基层”和“双报到”活动,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并开展服务每年不少于6次。窗口服务单位和农村(社区)要广泛推行一站式服务、全程代办等做法,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七、加强组织领导

 

40. 各党委(党组)每季度研究部署1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对下级党组织进行1次督导。

41. 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措施。

42. 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43. 加强对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发挥作用情况的考核,注重从工作成效和党员作用发挥,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44. 各党委(党组)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重点任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两手抓、做到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