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地方统计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日趋完善,影响经济运行的因素越来越复杂,统计违法行为的手段、方法、性质凸现多元化,统计法治工作正面临新的挑战,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迫在眉睫。
一、统计法治建设存在的难点
(一)统计法治工作贯彻难。部分基层领导对统计法治工作认识不到位,贯彻不得力。认为统计工作主要是采集数据,提供分析,做好数据的汇总上报即可,统计法治工作可有可无。个别基层统计干部认识也有误区,单纯认为统计执法是没事找事,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配合度不高,主要担心执法检查得罪填报单位,影响政企关系,加大报表催收难度,因此在统计执法中要么推诿敷衍、要么反而站在统计违法单位角度开脱辩解,导致不能及时准确提供统计违法线索,增加统计执法工作难度。
(二)统计普法宣传提效难。一方面是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教育方式单一,普法教育受众有限,多数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对于统计法治知之甚少,相关企业和社会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几乎一片空白;另一方面受人员变动频繁的影响,大部分基层统计干部对法律法规学习、理解的深度不够,尤其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与统计工作中的实际运用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偏重于死记硬背,具体含义吃得不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三)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难。区级统计部门人员少、业务多,大部分统计干部都身兼数职,缺少专职统计执法人员,统计执法干部综合素质和执法工作精力投入难免不足。而随着统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网上直报日渐成形,对统计执法人员的要求日益增多,但很多执法人员没有网络办案经验,统计部门现代化办案工具、设备保障不全,落后的办案手段和执法干部的综合素质均难以适应统计执法工作的发展。
(四)统计执法检查成案难。由于基层统计执法力量有限,统计执法干部经验不足,临场处理问题能力欠缺,面对“三无企业”建账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往往束手无策,遇到棘手问题不敢碰硬,底气不足,怕报复、怕麻烦、怕出错,并且日常工作中缺乏留存证据意识,导致成案率低。2013年以来,我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80余件,多数均为警告、责令整改,难以对统计违法行为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二、当前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建议
随着《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出台,对统计干部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执法干部的业务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水平、法律素养、道德水准的高低等都可能成为影响依法行使职权的潜在风险因素。因此提出四点意见建议:
(一)明确统计法治基础点。依法统计、以法治统的关键是严格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面对统计工作新形势,统计法治工作新要求,完善的制度规范和坚实的法治基础是根本。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推进统计法治工作,需要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工作的基础水平,可以建立协调性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注重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装备采购、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方面综合施策,为统计法治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把握统计普法宣传点。一是制定统计普法规划。结合“十三五”期间大安区统计工作的实际,认真抓好全区统计“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积极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和领导干部学法规划之中。二是创新统计普法形式。在常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基础上,与时俱进地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利用“互联网+”、统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传、推送统计普法文件、案例、图片、视频,开辟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新途径;组织开展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普法互动等活动,量体裁衣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逐步拓展入户、入企等流动宣传形式,准确定位宣传对象,根据宣传对象特点进行专门设计,变“填鸭式”为“菜单式”、“贴身式”服务,不断提高大安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精准统计执法着力点。一是在工作中灌注法治精神。统计执法工作是融服务、指导、宣传、教育、预防、处罚为一体的,贯穿统计活动全过程的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每一位统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统计法律的践行者。目前要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在提高执法效力上下功夫,有的放矢地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指标的集中执法,增强执法的针对性。二是以统计执法为纽带,在实践中锤炼执法队伍。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行政执法技巧、执法案例指导培训等一系列方法措施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提高办案水平。
(四)夯实统计基础支撑点。加快推动统计法治基层建设是全区统计法治建设取得长效发展的的有力抓手。要始终把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调研等方式,切实做好对乡镇(街道)统计组织的统计业务及统计法治等方面建设的指导和帮助工作,以点带面,积极培育一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示范点,不断夯实全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
法治不彰,努力不止。统计法治化建设功在当代,利泽千秋。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只有加快建设法治统计,通过重塑法治精神,健全统计法律法规体系,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严格执法,实现依法治统,才能构建大安区统计法治化建设的新局面。
(刘家梅:区财政局副局长、原区统计局副局长,杨婷婷:区统计局工作人员)